如果其它任何庇护条件你都不符合,你又曾受到严重迫害,那么,人道主义也许适合你。
在通常条件下不能取得庇护的个人,出于人道主义原则,有时候也能取得庇护。有两种情况可以获得人道主义庇护:
1、曾遭受严重的迫害;
2、有理由担心在回到本国后将遭受其他的严重伤害。
曾遭受严重的迫害:
假如你要以曾经遭受严重迫害为理由,来取得美国的人道主义庇护,必须要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,证明个人为何在没有理由担心未来将遭受迫害的情况下,仍然无法返回本国。因此当事人必须证明曾遭受严重伤害,并承受其带来的长期后果,方可构成一个具有说服力的案例,具体案例应作具体分析。安树提醒,理论核心点是:因为曾遭受严重迫害,所以害怕回去!
过往获得批准的人道主义庇护案例包括:一对母女因承受女性割礼带来的持续副作用而获得庇护;因亲眼见到父母被杀、姐妹被绑架而获得庇护;因多年遭受酷刑和强迫做苦役而获得庇护。然而法庭强调,人道主义庇护只留给最少见和残暴的案例中的受害人——即便是酷刑受害人也曾有被拒给与人道主义庇护的先例。
中国人中获得人道主义庇护的人不在少数,安树曾有一个江西客户,案情特别复杂,任一环节没规划好都会失败,曾被判12年,在监狱服刑长达9年,后来来到美国,最终获得人道主义庇护。而他之前找的律师直接和他说不可能得到庇护,因为他犯有严重非政治罪行,他在面谈被拒后,心灰意冷之下找到庇护吧咨询安树,沟通了解情况后与我合作,我认真看完他的材料,在无法改变原材料的情况下,我重新帮他梳理材料,抓住核心点,将案情重心转移到这个核心关键情节,重点围绕这个核心情节展开,组织材料证据,在上庭时打动法官与政府律师,成功获得人道主义庇护。
将遭受其他的严重伤害:
如果有理由相信个人在返回本国后很可能遭受其他类型的伤害,美国也可能会授予其人道主义庇护。这种伤害不一定是基于种族、国籍、宗教信仰、政治观点,或从属于特定社会群体等原因,但必须是严重到迫害的程度。庇护申请人回国后是否将面临国内战争、极端经济困境等诸如此类的困难,是移民法庭在判定伤害程度时予以考量的因素。
其它可申请庇护的理由有:
庇护申请理由之一-政治观点:持有不同政治异见的异议人士,包括网络发表言论被打压等等
庇护申请理由之二-宗教信仰:基督教、法轮功以及其它宗教信仰等等,
庇护申请理由之三-特定社会群体:LGBT、少数族裔,家暴,目击者和证人,部落成员、精神病患、前帮派分子等等
庇护申请理由之四-女性人权:计划生育,强制流产,家庭暴力,社会性的压迫歧视等等均可以做为女性庇护理由,
庇护申请理由之五-人道主义:曾遭受严重的迫害,担心在回到本国后将遭受其他的严重伤害
庇护申请理由之六-司法不公:因各种维权、上访、拆迁、冤狱等等问题衍生出的其它理由。